2024年2月18日3时许,福建福安市公安局接刘某灿报警,称在某酒吧被人殴打。指挥情报中心指令坂中派出所出警处置。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经现场调查以及查看监控等,暂未发现存在刘某灿所报警情。出警民警在对刘某灿解释后并电话联系刘某灿家属将其带回醒酒,待其酒醒再制作笔录,进一步开展调查。在等待其家人过程中,刘某灿因认为出警民警没有对其报警事宜进行处理,借着酒劲在某酒吧门口、商场门口多处对出警人员进行辱骂,出警民警多次劝阻、制止,但刘某灿仍继续公然辱骂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为了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福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权机制。该局“维权办”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对维权情形进行初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会商案件办理。
经核查,维权情况属实,违法嫌疑人刘某灿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条款规定。
目前,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灿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处罚。(金向友 林桂花 万相荣 通讯员 李文福 陈新平)
1、凡本网注明“中国城乡发展融合中心”/中国城乡发展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020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