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新时代安全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全流程规范厦门市较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合法性和实效性,市安委会制定印发《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厦门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指引》实现了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厦门市长期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经验的整合汇编,适用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令)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的本市较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事故调查处理全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包括规范事故调查准备、事故调查取证、事故类别与原因分析认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调查报告形成、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与评估等环节。制定成立调查组、报告提请审核、谈话询问函、调取证据函、询问笔录等文书供本市应急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处理时参考使用。
规范事故调查组组成及组员工作任务。明确事故调查处理原则、事故调查权限、事故调查组成员和成立方式、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等准备工作,明确事故调查工作纪律要求。
突出调查取证、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关键环节。明确证据收集种类、证据收集注意事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介绍事故责任类型和事故责任划分步骤,根据查明的事实,分析认定的直接原因、主要问题,结合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职责和履职情况,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金向友 林桂花 通讯员 廖鹏燕)
1、凡本网注明“中国城乡发展融合中心”/中国城乡发展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020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