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6月27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的庄严时刻,通榆县司法局退休老干部党支部与关工委携手举办了一场意义非凡的七一党课讲座。此次活动荣幸邀请到通榆县原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关工委副主任王剑秋先生担任主讲嘉宾,局领导、退休老同志以及青年积极分子齐聚一堂,共同聆听这场思想盛宴。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3年10月24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我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方向指引。这部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爱国主义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其核心宗旨在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在讲座中,王剑秋副主任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重要意义。他指出,爱国主义教育并非空洞的口号,而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落实的行动指南。通过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活化,让爱国主义教育真正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成为每个人自觉践行的价值追求。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它要求我们持续不断地学习,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从现实中寻找动力,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个人成长、家庭建设、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责任与使命。每一位公民都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我们应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诠释对祖国的热爱。
将爱国主义教育理念纳入法律框架,不仅是对爱国主义精神的有力弘扬,更是对国家未来发展的深远谋划。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引导,我们能够更好地树立青年一代的正确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集体意识,激励他们为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无数的“小我”在爱国主义教育的感召下,将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转化为新时代的奋斗实践,汇聚成推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通榆县司法局退休老干部党支部与关工委联合举办的这场七一党课讲座,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深入学习,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和精神的升华。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让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华大地薪火相传、熠熠生辉。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实际行动践行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文/张连恕、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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