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孙博洋)近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细化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依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近年来,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弄虚作假,破坏市场秩序,威胁生态环境安全。针对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再犯、伪造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造成重大环境或社会影响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等5类情形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取消检验资格。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紧盯机动车检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机动车检验造假乱象,着力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生态。对依据两部门意见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取消其检验资格,同时推动行政执法与信用惩戒联动,将处罚信息记入检验检测机构信用档案,强化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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