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薛维栋被提起公诉

2025-04-10 22:36:5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消息,日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薛维栋(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维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维栋利用担任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山西省民政厅厅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监管审批、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杜利勇 张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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