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单列成篇,并明确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调“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这些重要部署,鲜明体现了打通城乡要素流动梗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城乡发展联动性的政策导向。因此,着力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人口、土地、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高效配置,对于增强城乡融合发展活力、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规律认识,夯实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思想基础
从历史逻辑看,城乡要素流动格局始终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制度安排紧密相连。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特定阶段,资源要素更多表现为由乡村向城市、由农业向工业的单向流动,这一过程为我国快速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综合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乡之间在要素占有、资源配置、发展机会和公共服务上的差异。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城乡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推动要素由单向流出转向双向互动,由失衡配置转向优化配置,已成为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增强现代化建设整体协调性的必然选择。
从实践逻辑看,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是某一个环节、某一类资源的简单调整,而是涉及人口迁移、土地利用、资本投入、技术扩散、数据共享和制度创新等多个方面的复杂系统过程。当前,一些地方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要素流动通而不畅、活而不强的问题。比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融入还面临一些现实制约,土地、资金等要素下乡仍存在配套机制不健全、价值实现路径不顺畅等问题,技术、人才等优质资源向乡村流动的持续性、稳定性也有待增强。归根结底,这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层面的约束,也有政策衔接、平台支撑和治理能力上的短板。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需要从城乡整体发展出发,统筹谋划要素流动方向、流动方式和流动秩序,切实增强政策供给的系统性、协同性和精准性。
从价值逻辑看,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目的不在于单纯追求资源流动规模的扩大,而在于通过更加合理高效的资源配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城乡居民福祉,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衡量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成效的关键,不是看流动本身有多快,而是看能否带动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能否增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功能互补和发展协同,能否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由此而言,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仅是发展问题,也是公平问题、治理问题和民生问题。
把握内在特征,认清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运行规律
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并不是孤立、静止、线性的过程,而是呈现出鲜明的系统性特征。只有准确把握这些特征,才能在实践中做到顺势而为、精准发力。
一是关联性突出。城乡要素流动从来不是单一要素的独立运动,而是人口、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多种要素彼此联动、相互影响的系统过程。人口流动会带动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变化,资本流动会影响产业布局和就业机会生成,技术流动会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和乡村产业结构,数据流动则会重塑城乡市场对接和治理运行方式。任何一种要素流动不畅,都会影响其他要素的配置效率,进而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进程。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某一类要素问题,而必须把各类要素放在城乡大系统中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二是结构性鲜明。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并不是简单的“进”和“出”,而是与城乡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制度安排优化和利益关系重塑深度交织在一起。城市和乡村在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上各有不同,决定了不同要素在流动中的方向、节奏和方式不可能完全相同。人口流动强调有序融入与权益保障,土地流动强调依法依规与权利保护,资本流动强调效率提升与风险防控,技术和数据流动则强调平台支撑与场景转化。只有尊重各类要素的内在属性和运行规律,分类施策、精准施策,才能避免“一刀切”式推进带来的失衡和错配。
三是动态性显著。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总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技术进步水平、制度创新进程和区域条件变化而不断演进的。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口结构和市场条件差异明显,决定了城乡要素流动的重点和路径必然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可能更强调高端要素向乡村延伸和城乡产业链深度融合,农业主产区则更需要增强土地、技术、资本等要素对农业现代化的支撑能力,欠发达地区则要更加注重要素流动基础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把握这一动态特征,就要求在推进过程中既保持战略定力,又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阶段性变化及时优化政策举措。
四是导向性明确。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是无序流动,更不是资本逐利或资源挪移的简单结果,而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和价值导向。推进要素双向流动,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防止要素流动在市场逻辑主导下出现新的失衡。尤其是在涉及农民权益、耕地保护、生态安全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问题上,必须守住底线、把稳方向,确保要素流动始终服务于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大局。
坚持系统施策,构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有效机制
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关键在于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制度安排和政策实践,推动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流得动、流得顺、流得活、流得好。
强化制度供给协同,打通城乡要素流动堵点。要素流动不畅,表面看是资源配置问题,实质上往往是制度性障碍所致。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首先要在制度层面破除妨碍流动的隐性壁垒和体制障碍。要加快完善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体系,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规则,推动人口、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特别是要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大战略衔接起来,增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政策协同,防止各自为政、相互掣肘。
突出关键要素联动,提升城乡资源配置效能。人口、土地、资金、技术、数据等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关键子系统,其配置效率直接关系城乡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在“人”的方面,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同时创造更好条件吸引人才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在“地”的方面,要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钱”的方面,要完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资本有序参与的投入机制,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重点领域;在“技”和“数”的方面,要推动科技成果、数字平台和信息资源向乡村延伸,增强技术下乡、数据赋农、平台联农的能力。通过关键要素之间的改革联动和协同配置,推动形成更具韧性和活力的城乡发展格局。
注重县域统筹牵引,夯实城乡要素流动载体。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天然节点,也是承接要素双向流动的重要空间单元。相较于更大尺度的区域统筹和更小尺度的村庄治理,县域既有连接城市、带动乡村的区位优势,也有统筹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的现实基础。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要更加注重发挥县域在产业承接、人口集聚、公共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联通方面的统筹作用,推动形成以县城为枢纽、以乡镇为节点、以村庄为基础的城乡要素流动体系。要通过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把县域建设成为城乡要素循环、产业协同发展和公共服务下沉的重要平台。
坚持分类施策推进,增强要素双向流动实效。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发展基础和区域条件差异显著,推动要素双向流动不可能套用一个模式。东部地区可着力提高要素流动质量,推动城乡产业链、创新链和服务链深度融合;中西部地区应更加注重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承接要素流动的基础能力;资源禀赋独特地区则要突出生态、文化、特色产业等优势资源转化。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必须把中央精神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把普遍性要求同差异化路径统一起来,在尊重规律中因地制宜,在分类指导中务求实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根基。要素流动最终要落实到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防止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侵害农民利益、忽视乡村实际的问题。要完善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民不仅成为要素流动的对象,更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只有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发展带来的变化和收益,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才会拥有持久动力和坚实基础。
城乡融合发展越向纵深推进,越需要把要素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人口、土地、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优化配置,不仅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增强高质量发展整体效能的现实路径。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制度创新,注重协同推进,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就一定能够不断增强城乡发展联动性,持续释放城乡融合发展的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高峰,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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