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应急管理领域安全评价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在厦门市开展评价业务的安全评价机构建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8家机构、128个安全评价项目,截至目前共发现5家机构6项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继续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安全评价机构在厦门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摸清安全评价项目底数,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安全评价机构执业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八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与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一并及时归档。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金向友 郭子文 通讯员 廖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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