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出席会议并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74人,出席6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对检查《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总体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右玉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忻州市黄酒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批准2024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张韶华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免去吴伟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山西省委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26件法规、作出5项决议决定、开展了5项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19个工作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3人次,年初确定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扎实履职尽责,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审议发言,正确行使权利,确保了常委会各项工作按照省委要求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现在到年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各机构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一方面,要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另一方面,要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在征集建议的基础上,继续谋划好明年的立法、监督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与全省发展大局贴得更紧、与人民群众期盼靠得更实。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通过了召开山西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把党中央及山西省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省委领导下,精益求精做好大会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取得圆满成功,让省委放心、全省人民满意。
山西省副省长赵红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常委会会议后举办了专题讲座。(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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