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18日下午,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新闻发布会,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介绍情况,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教育发展中心、晋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答记者问。
《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作为晋中市基层治理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积极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提升餐饮服务品质的热切期盼,是晋中市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动餐饮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该规定的出台,不仅有利于阻断飞沫喷溅、防控疾病传播、保障食品安全卫生,也有利于提升餐饮行业服务规范化水平,对增强消费信心、营造健康餐饮消费环境、塑造城市文明新风貌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于今年6月25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7月30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立足晋中餐饮行业实际,通过“小切口”立法,明确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要求,是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具体行动。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程监管、深化宣传引导,构建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为防控餐饮环节食源性疾病传播、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晋中市餐饮行业形象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精准界定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涵盖了酒店、餐馆、烘焙店、饮品店、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和集中用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经营主体。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及要求。规定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履行管理责任,免费提供清洁的口罩;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佩戴清洁口罩并遮住口鼻。
三是规定多部门协同监管。规定第四条确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明晰了乡镇、街道的基层配合职责,构建了横向贯通、纵深落地的监管体系。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定明确餐饮行业协会和其他餐饮协会需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遵守本规定,推动行业自我规范,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协同治理。
五是完善公众监督机制。规定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规定。
六是合理设定处罚。规定第七条以“教育引导+刚性约束”为原则,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对屡教不改者才施以罚款惩戒。规定将处罚对象明确为餐饮服务提供者而非从业人员,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又彰显人性化执法理念。
中国城乡发展网记者提到,教育局在推动规定落实方面有何具体举措?
晋中市教育发展中心主任王炳林说:作为监管部门,全市范围内有“校园餐”的大中小学、幼儿园适用本规定。这些地方学生就餐人数多,食品安全至关重要。规定要求相关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清洁口罩并遮住口鼻,能最大程度减少病菌传播风险,守护师生饮食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亿万家庭幸福与和谐稳定。晋中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并下力气推动规定的落实。首先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作为晨检必检项目。其次,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功能。师生通过大型显示屏、社会通过APP或扫二维码,可以直观地看到后厨的工作情况,实现了“视频监控、全程监督、精准监管”。通过社会化监督,提升食堂员工的规范操作意识,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依规严肃处理。(杜利勇 侯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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