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2025年预收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通知》明确,2025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较上年增加30元。2025年预收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居民集中征缴期已于2025年10月17日正式启动,至2026年2月25日截止。2025年底参保缴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6年1月1日—2月底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6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医疗救助资助标准仍按280元/人/年执行。
《通知》要求,山西省各级医疗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增强综合保障能力,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韩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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