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医保局、山西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整合规范心血管系统、体被系统、美容整形和物理治疗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心血管系统、体被系统、美容整形和物理治疗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整合规范,进一步保障群众就医权益。新规将于1月15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整合规范严格遵循国家医保局相关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结合山西省医疗服务发展实际,对四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系统性优化。其中,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规范为129项,体被系统类整合规范为53项,美容整形类整合规范为101项,物理治疗类整合规范为32项。《通知》明确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基础上向下浮动。同时,取消原心血管系统类项目价格183项、取消原体被系统类项目价格149项、取消原美容整形类项目价格21项、取消原物理治疗类项目价格69项。有效推动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知》对医疗机构提出明确要求,需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疗服务价格秩序。(韩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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