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多名村民联名举报,该镇政府工作人员张某红利用职务身份,以出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房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超百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张某红已被批准逮捕,即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受害村民反映,诈骗事件始于2025年初。村民李先生的房屋因冰雹损毁成危房,咨询政策时被张某红告知可购买十里镇雷家村的存量安置房。张某红以“符合国家补贴政策”为由,将一套改造安置房作价14.7万元出售,要求李先生向指定个人账户转账9.7万元首付款,并在镇政府便民服务大厅签订了搬迁申请书与协议。然而今年6月,李先生却被告知房屋已转卖他人,此前支付的款项及后续被张某红借走的钱款共计13.2万元,至今分文未退。
类似遭遇并非个例。村民王先生通过同学关系结识张某红后,不仅自己以11万元购买安置房,还介绍两户村民成交,三户共计支付31.5万元;另有村民通过张某红“购买地块”支付18万元,最终均无下文。多位受害者证实,张某红利用镇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获取信任,声称可享受每户10万元的政策性补贴,诱骗十里镇户籍村民购房,涉案村民达数户,被骗资金被其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针对村民诉求,十里镇政府于11月25日作出书面回复,明确张某红的行为系“个人违法行为”而非职务行为。回复指出,张某红未获政府授权,虚构政策、私自收费的行为超出职权范围,且安置房审批分配需集体决策和公开程序,政府对其违法行为不知情,相关后果应由其个人承担。据悉,当地纪委于6月30日接到线索后已开展调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界人士表示,张某红的行为已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其利用公职身份增强欺骗性,涉案金额巨大,可能面临重刑。对于受害村民的损失,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据申请刑事追赃,或待刑事案件定性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退赔。
此类事件并非孤例。此前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政府拆迁工作人员叶科文,曾利用职务便利倒卖安置房指标、截留房款,贪污国有资产319万余元,最终以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安置房分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部门需健全审批流程与监督机制,公开房源信息与分配结果,村民购房时应核实房源资质与审批文件,避免轻信个人承诺,从源头防范诈骗风险。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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