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直播电商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一批直播电商典型案例,涵盖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平台不落实法定责任等多类违法情形,涉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服装饰品等多种商品。
其中,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系列案,被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累计罚款560万元。
经查,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通过某直播平台为合作方推广营销商品。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当事人在直播营销超声胶原炮、细胞肌活冻龄因子液、淡水珍珠吊坠、熊胆粉等30余种商品时,使用无法证明或者夸大的宣传用语、使用无法证明的价格与自己商品价格进行比较等手段诱导消费者交易,构成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朱志东介绍,今年8月,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办结了超九千多万粉丝的头部主播“太原老葛”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系列案件,共罚款560万元。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太原老葛”网络消费舆情,第一时间对相关直播间开展跟踪监测,多次就案件研判、舆情处置等对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协同推进,迅速成立专案组,构建线索挖掘、调查取证、案件会商、处罚执行全流程协同执法机制。
通过投诉举报、信息监测、上级转办等多渠道挖掘汇集线索,快速响应负面舆情、全面调阅涉案信息、科学研判违法行为,按照直播不同场次和时间分类梳理,高效有序推进案件查处。面对跨区域取证周期长、海量数据固证难等执法挑战,在市场监管总局跨区域指挥调度下,向全国13家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协查、移送函,20余次向直播电商平台调取涉案信息,深入分析交易数据,全面研判涉案资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裁量一致。
朱志东表示,近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构建直播电商监管新模式。研究出台《直播电商合规指引》,多维度明确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等五类主体责任与义务,为经营者提供全方位合规指南。升级改造山西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增设自动感知、移动客户端取证等功能模块,形成“自主排查+三方监测”的直播电商监测“双轮驱动”模式,不断提升技术赋能支撑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条线统筹,依法整治虚假宣传、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直播电商案件68件,有力维护直播电商行业市场秩序。(新京报 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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