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平衡木上,如何既坚守政策底线,又不让群众利益受损,是地方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近日,山西中阳县鑫磊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杜海羊心中悬了两年的石头终于落地——在县长亲自过问、镇政府积极推动下,养殖场应享的四十余万元政府补贴顺利到账,一场因"一宗地两属性"引发的民生难题,在舆论监督的推动下得到圆满解决。
故事的源头要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1994年,山西省吕梁地区在全国率先开展"四荒"地拍卖工作,中阳县暖泉镇乾村窑神沟的一片"四荒"地被村集体承包治理,县政府为其颁发了《小流域治理证》,明确了该片土地的治理属性与范围。2012年,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阳县人民政府作为发证单位,中阳县林业局作为经办单位,为这片经过多年治理的"四荒"地正式颁发了编号为G141100234338、小班号为296的《林权证》,林地的面积、"四至"界限通过专业测绘明确标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019年,村民杜海羊看中了这片《林权证》范围内尚未成林的荒沟,计划发展养殖业。经过正规程序,他租赁了该地块,注册成立了中阳县鑫磊养殖专业合作社,投资建设养猪场。建设初期,中阳县国土局对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依法为其办理了"中阳县设施农用地备案",养殖场的建设符合当时的土地使用政策。2021年,为扩大养殖规模,合作社在原有基础上规划建设养殖大棚,此前已通过乾村村委、暖泉镇政府的审核,完成了"土地勘测技术报告"备案,并按要求向县林业部门履行了相关手续,整个扩建过程合规合法,手续齐全。
然而,平静的养殖生活在2024年9月被打破。中阳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卫星监测图斑收录发现,鑫磊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的养猪场大棚被认定为"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1.37亩"。2025年1月,县自然资源局向合作社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这一纸通知,让合作社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按照政策规定,养殖场本应享受的四十多万元政府各项补贴,因这一"违法行为"认定,基层职责领导不敢签字确认,农业部门也无法正常发放,补贴款就此搁置。
"我的养猪场明明建在有《林权证》的合法林地内,怎么突然就变成永久基本农田了?"杜海羊满心疑惑又焦急万分。为了弄清事情原委,他开始了漫长的查证之路。他多次前往县林业局,调取该片土地的原始数据、规划图纸、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逐一核对每一项信息。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乌龙事件"逐渐浮出水面:从《林权证》明确标注的林地面积、"四至"范围以及经纬度图纸来看,养猪场大棚所在区域乃至周边两亩多土地,均在合法林地范畴内。而之所以会出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认定,竟是中阳县自然资源局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中,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指标,违规将部分"四荒"林地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以此向上级部门报备,最终导致了"一宗地两属性"的矛盾,让无辜的养殖户为行政失误"买单"。
查清真相后,杜海羊多次向县、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他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媒体求助,希望通过舆论监督推动问题解决。2025年7月10日,《青年教育网》公众号以《山西中阳县为完成耕地指标,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在〈林权证〉的林地内,出现一宗地两属性让老百姓受害买单?》为题,详细报道了鑫磊养猪场的遭遇。报道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相关话题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网友纷纷呼吁当地政府正视问题,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舆论的关注很快引起了中阳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长孙燕飞第一时间了解事件详情,对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迅速核实情况,妥善处理养殖户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阳县宣传部也积极跟进,协调各方力量推动问题解决。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属地暖泉镇政府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将该事件列为重点民生事项进行督办。暖泉镇镇长武志芳亲自挂帅,全程跟踪调度,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逐一厘清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武志芳镇长的直接推动下,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林业局出具明确的林地权属证明,佐证养殖场建设尚未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农村局梳理补贴发放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暖泉镇分管副镇长按照既定解决方案,依规履行签字手续,为补贴发放扫清了最后障碍。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拖欠两年之久的四十余万元政府补贴款顺利拨付到中阳县鑫磊养殖专业合作社账户,杜海羊的合理诉求得到了圆满解决。
"真的太感谢县长的重视,感谢镇政府的积极推动,还有媒体的监督帮助,让我的难题终于解决了!"拿到补贴款的杜海羊激动不已,压在心头的巨石彻底落下。他表示,接下来将安心发展养殖业,为当地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次事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中阳县政府重视舆论监督、倾听群众呼声的责任担当,也体现了暖泉镇政府主动作为、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政策的刚性约束与民生的柔性关怀从来都不是对立的,而是需要在实践中找到平衡点。中阳县在此次事件中,面对舆论监督不回避、不推诿,主动纠错、积极作为,既坚守了耕地保护的政策底线,又妥善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起事件也为地方治理提供了深刻启示: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为了完成指标而不顾实际情况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关注和解决;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用务实的举措、高效的行动回应群众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刘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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