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5年10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5年11月7日,省长卢东亮签署第316号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军人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相关工作,细化教育、住房、医疗、交通、文旅、就业等各项优待政策,将为我省扎实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优待烈属的浓厚氛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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